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05]58号)和《关于征订200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99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06年4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5年11月7日—12月9日
二、考试时间
2006年4月9日上午9:00—11:00
三、外语考试有关要求及免试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改办《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时或在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要求参加相应外语等级考试。
(一)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如下表:
级别 | 全国职称外语语考试等级及适用范围 | 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及适用范围 |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E级 | F级 | ||
评 聘 职 务 | 正高级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①乡镇属单位人员 ②高寒地区及井下人员 | |||
副高级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 | ①乡镇属单位人员 ②高寒地区及井下人员 | ||||
中级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①乡镇属单位人员 ②高寒地区及井下人员 | ||||
助理级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①乡镇属单位人员 ②高塞地区及井下人员 | ||||
注:1、中央及其他在渝单位参照市属单位等级适用范围执行4 2、表中“市属、区县属、乡镇属”是指人事管理权限是区还是乡镇(街道)管理的。
(二)职称外语考试专业代码和级别代码
职称外语专业及专业代码、级别代码
全国职称外语 | 重庆市职称外语 | 级别 | 报考 级别 | |||
专业外语 | 报考专业代码 | 专业外语 | 报考专业代码 | |||
英语综合 | 01 | 英语综合 | 01 | 全国外语 | A | 1 |
英语理工 | 02 | 日语 | 05 | B | 2 | |
英语卫生 | 03 | 俄语 | 06 | C | 3 | |
日语 | 05 | 市 外 语 | D | 4 | ||
俄语 | 06 | E | 5 | |||
德语 | 07 | F | 6 | |||
法语 | 08 | |||||
西班牙语 | 09 | |||||
(三)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各系列(不含艺术系列)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按全市职称考试“六统一”(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证书)的要求,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考试有效成绩作为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国际商务、卫生、质量、出版、翻译、农技等全国或全市“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其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作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3、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级别应与其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级别相对应(见本通知中“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表”),不得随意拔高等级或降低等级报考。
4、高校、中专校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应报考第二外语,并对应规定类别和等级降低一个考试级别报考。
5、中小学外语教师可在适用范围规定类别和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考试级别报考第一外语(A级不再提高)或降低一个考试级别报考第二外语(F级不再下降)。
6、档案、文物博物(含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可报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古汉语;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可报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医古文。
7、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无外语要求的系列转换到有外语要求的系列,须对应新系列要求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8、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考试,其合格成绩按重庆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要求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有效。如所属单位类别变更后,应按照新类别的相应级别要求重新参考。
9、在海拔2000米以上高寒地区工作或在煤矿井下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可按重庆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所列“乡镇属单位人员”规定级别和等级报考。
(四)符合下列列之一,可免试外语
1、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
2、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译文或译著(不含高校教师系列)者,其中:评聘助理级须5千字、中级须1万字、副高级须3万字、正高级须4万字以上。